市创森指挥部制定了《南充市“森林乡镇、森林村庄、森林小区、森林单位、森林人家”创建评选活动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市创森办发布了《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南充市森林乡镇、森林村庄、森林小区、森林单位、森林人家评选活动的通知》,对“森林+”示范评选活动的评选对象范围、申报条件指标、获评单位动态管理等明确了具体要求。
“此次南充市森林乡镇拟评选24个,森林村庄拟评选120个,森林小区拟评选60个,森林单位拟评选90个,森林人家拟评选180个。”市创森办相关负责人介绍,评选活动采取自愿申报方式,在逐级审核的基础上,市创森办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认定。对符合条件的,按程序授予“南充市森林乡镇”、“南充市森林村庄”、“南充市森林小区”、“南充市森林单位”、“南充市森林人家”称号。凡符合“森林+”示范评选条件的,均可自愿申报。
该负责人介绍,对获得市级森林乡镇、森林村庄、森林小区、森林单位、森林人家称号的,将优先向省级和国家推荐。已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荣誉称号的,不参与市级评选活动。采取“事故一票否决制”
此外,申报对象若有发生重大及以上造林绿化质量和责任事故,重大及以上违法侵占林地、湿地、绿地事件,重大及以上盗伐、滥伐林木事件,重大涉农林地林木经营纠纷,重大及以上猎杀野生动物、采挖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事件,破坏古树名木恶性事件,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,重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,盲目引种造成有害生物入侵恶性事件等事故和情况的,采取“事故一票否决制”。
对获得市级称号的单位将进行动态化管理,每三年由市创森办组织复查一次,复查合格的保留称号;不合格的,提出限期整改意见,在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评价标准的,将取消其称号;对已获得称号的,一经出现违反森林法律法规情况和发生事故的,将取消其称号。
开展“森林+”示范评选活动,将进一步推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进程,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、提升南充城市形象,着力形成“印象嘉陵江,森林南充城”森林城市建设格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“森林+”示范评选
森林乡镇申报评选对象为森林、湿地、绿地等生态资源丰富,自然景观优美,生态品质良好,生态产业兴旺,生态文化突出,生态服务功能较强,宜居宜游宜养的建制乡镇(街道)。
森林村庄申报评选对象为森林、湿地、绿地等生态资源丰富,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,自然景观优美,生态品质良好,涉林产业兴旺,生态文化突出,生态服务功能较强,人居环境整洁,保护管理有效,宜居宜游宜养的建制村(社区)。
森林单位申报评选对象为全市机关、事业、企业单位及部队营区等;申报评选对象应在实现应绿尽绿的基础上,做到绿化配置科学、布局合理,植物丰富多样,乔灌花草比例适中。
森林小区申报评选对象为森林、湿地、绿地等生态资源丰富,自然景观优美,以良好的人居环境为基础的居住小区、集中居住区。
森林人家申报评选对象为绿化以乔木为主体、森林景观或园林景观良好、特色鲜明的农家小院、居民住宅、家庭林场、家庭农场、农家乐等个体单位;申报评选对象应绿化特色鲜明、森林氛围浓郁、生态环境良好、基础设施完善,其中经营场所类需具备从业资格、经营服务场地、接待服务设施、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等方面的条件,能够提供有森林特色的吃、住、娱等服务。(南充晚报)